死亡與生命的意義

黃慧英

Research output: Journal PublicationsJournal Article (refereed)peer-review

Abstract

在電視劇集(ER)的其中三集,述說一名主教的故事,令人印象深刻。話說醫院的急診室接收了一名主教,因呼吸困難而要求醫生給他類固醇的藥物,但稍後的驗血報告證實該名主教患有紅斑狼瘡症,而類固醇會加劇病況,甚至導致腎衰竭。令人訝異的是,主教對於這一切一早瞭如指掌。他希望醫生在不知情下給他類固醇,是他深思熟慮的抉擇:與其臥在床上什麼也不能做,倒不如藉藥物的幫助繼續履行他傳道及助人的職分,縱然付出的代價是提早結束生命。主教第二次入院時是急性肺炎,血的含氧量已很低,必須留院醫治及用氧氣幫助呼吸,但他仍堅持出席教會的重要典禮,結果典禮剛結束,他便不支倒地。他給送入了深切治療部,雖然心知時日無多,為了保持清醒,仍拒絕使用呼吸輔助器,臨終前還為照顧他的急症室醫生辦告解,讓後者解開積壓良久的心結。 上述的故事環繞著急症室醫生與主教而展開,其中穿插了主教的內心告白:他承認恐懼死亡;然而他恐懼的是他再見上主之時,未能無愧於心。不難看到,主教的動力源自他的信仰,然而,他的抉擇卻並非無可爭議:一個人是否有權選擇縮短自己的生命?尤其對於教徒而言,生命是神的恩賜,人是否有權提前結束?有人也許說:「神賜予人生命,是叫人善用它,因此為了榮神益人而耗損生命,甚至犧牲生命,應是神所嘉許的。」剩下來的問題似乎是怎樣才算是善用生命。我想神會容許人的智慧去決定,大抵這亦是神的智慧吧。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Pages (from-to)5-8
Number of pages4
Journal思 = Reflection
Volume85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1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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