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近亲通婚"对两汉政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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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中国古代有 ”同姓相亲,其殖不繁” (《左传》)的说法,已对近亲通婚后果有朦胧的认识。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认为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 ……三曰同姓不婚之制。” “……而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女子称姓亦自周人始矣。” 这种近婚禁忌,似就同姓而言,非同姓之近八却不包括在内,晋袁准《袁子正论》: “或曰:同姓不相娶,何也? 曰: 远别也。曰:今之人,外内相婚,礼与?曰:中外之亲,过于同姓,同姓且犹不可婚,而况中外之亲乎?古人以为无疑,故不制也,今以古之不言,固谓之可婚,此不知礼者也。” (见《全晋文》卷五十四) 这段话认为中外之亲通婚也属禁忌,比同姓不能通婚的说法更接近近、现代科学,然而现实社会中,婚姻往往常有功利的成份,门第卑弱者攀高亲以蝇附骥尾,高门大族相连姻以结成政坛同盟,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习见的现象;加之中国古人对袁准的识见应者寥寥,他们对中外之亲通婚的恶果并没深切的了解,故而仅限于同姓禁忌不包括非同姓禁忌的近亲婚烤,仍为这种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潜埋了极大的隐患,皇族婚姻,更是功利的,其隐患也逾加突出。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Simplified)
    Pages (from-to)33-37
    Number of pages5
    Journal殷都学刊
    Volume1994
    Issue number3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1 Jan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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