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自從區議會於一九八二年開始引入普選制度後,連串的政治改革把香港維多利亞年代的政治體制,逐漸朝向近代民主體制方向發展。立法局亦於一九八五年和一九九一年分別引入功能選舉和普選,至一九九五年所有立法局議員都經由選舉產生,加上基本法亦規定在九七年後,行政長官和所有立法會議員亦是由選舉產生,並宣稱最終是由普選產生。經歷政治改革後,香港的政治生態頓生變化,政治職位的委任制度宣告步向終結,行政官僚系統的合法性和權力基礎,亦不斷受到社會挑戰和侵蝕。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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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9-11 |
Number of pages | 3 |
Journal | 思 = Reflection |
Issue number | 63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1 Sept 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