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1997年管治香港的權力由英國轉移至中國手上。一直以來,中國以「香港回歸」稱之。因為環繞「回歸」二字所發展出來的各種論述,一方面可以讓中國宣示自己與英國交涉及談判的立場,也即不承認「三條不平等條約」有效、標示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從未完全失去、並且迴避了1997年問題是因為「新界租約」期滿的尶尬。另一方面,「回歸」也展示出中國的歷史觀點,以香港自古以來為中國的神聖領土,雖然曾經暫時離開母體,於今終於返回「祖國懷抱」。「香港回歸」這說法既否定了英國關於「主權移交」的說法,因為這種說法使英國殖民者輕易洗脫香港的殖民歷史,不過,「香港回歸」也同時令得中國自身免於要正視在香港應進行「去殖民地化」的需要,以便它在香港接收英國管治期間所遺下的各種體制,維護既有的權力集團利益,方便它的接管。所以,香港的回歸論述,在為中國取得香港管治權力的政策贏取了一種「政治現實性」的同時,也確立了一套政治論述的「歷史合理性」。這種「歷史合理性」與「政治現實性」的相互糾纏,鞏固了一整套政治話語,奠立了1997年香港政治轉變的一種形式上的「合法性」(legitimacy)。不過,也正因為這套回歸論述是以某種所謂「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的歷史大論述為其鳴鑼開道,但對「回歸」後的政治安排具決定作用的中英談判及基本法起草,香港人並無真正的參與,所以人們根本無法置身於這個使「回歸」、「取得合理地位的論說過程」(legitimization),沒有從中建立深切的認同,也不會去考究,這套關於「回歸」的論述構成,竟是在怎麼樣的歷史和知性條件下達成的。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
Pages (from-to) | 117-140 |
Number of pages | 24 |
Journal | 思想 |
Volume | 19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1 Jan 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