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伴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跳躍式發展,中國的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基礎依然很薄弱。這時,政府的行政性治理就在資本市場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作為配額制的補充,ST制度通過引入退市威脅來解決公司上市后的道德風險問題。鑒于配額制的聲譽和激勵效應,地方政府出于維護本地企業績效從而維持本地區股票發行配額的考慮,總是會有動機出手營救或重組其所在地的上市公司。在本文中,我們考察了1998—2003年間的中國ST公司,發現地方政府總是會千方百計地通過補貼或重組來改善ST公司的業績,這也顯示了ST制度作為行政性治理機制在中國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特殊作用。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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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142-151 |
Journal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Volume | 2013 |
Issue number | 1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Jan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