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將以大名府為例,從軍屯、漕運和馬政三種國家制度展示元明華北國家秩序對地方社會重塑的過程。本研究不僅能夠為華北的衰落提供制度層面的解釋,還能說明元明制度的連續性。本文第二章和第三章將討論明初大名府的衛所和軍屯。這二章會結合大量不同地域和時期的地方志對大名府軍屯的設置、分布和數量做一考證,並通過東明縣穆氏家族說明這一二元體系對地方社會產生的影響。本文第四章將通過河南漕糧於小灘鎮交兌這一經濟活動進一步說明大名府被塑造為薊州鎮「飛地」的過程。本章將通過梳理豫漕交兌點之變說明豫漕交兌對小灘鎮的依賴,並分別從環境和制度兩個角度說明交兌點變與不變的原因。本文第五章將以大名府為例從「餘地征銀」的角度重新檢討明代華北馬政的負擔。本文將通過考證史料說明,實際上明代馬政並未對華北地方社會造成想像中的沉重負擔。總之,本文將通過軍屯、漕運、馬政三種國家制度說明明代國家權力對位處北方內地的大名府重塑的過程,並冀求通過這一過程說明華北的衰落,以及元明制度間的連續性。
Date of Award | 3 Aug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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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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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rding Institu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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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William Guanglin LIU (Supervisor) & Lei ZHANG (Co-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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